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它是经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美国知识产权机构的深度办公室。
专利权是通过行政程序获得的权利。由于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授予的专利在其他国家当然是无效的。因此,个人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在本国或其他国家获得某些发明专利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当然不受保护。同一发明只有在我国申请专利后,才能在我国享有专利保护。
能在各个技术领域为申请人的发明争取到权益,避免了中国代理人委托国外代理人的繁琐手续,使在中国申请达到和美国本土申请同样的速度,并省略了双重的代理费用,大大降低了申请成本。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是以美国本土为主要对象,公司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拥有多个分驻在海外的办事机构,其分部集中于美洲和亚洲各地,发明专利申请周期,旨在为美国人及美国华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北京发明专利申请,也服务于全球各个华人地区,包括中国、香港及台湾地区,务求为中西方架起一道桥梁,使得任何地方的发明人都不会因地域而造成人文上的障碍,从而得到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是专门从事企业和发明人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联络工作。
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已经渐趋完善成型。但根据实地调研和一线人员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而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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